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通知

  二、市场供应能力分析
  据房屋中介机构统计的信息资料显示,莆田市区及其城郊地区可供出租的房屋约有3-4千处,月平均租金约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6元,基本能够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租赁需求。
  第八条 规划期内保障住房需求分析
  经调查,2007年莆田市区规划保障范围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1756户,其中需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共1376户、需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共380户。
  未来三年,我市社会经济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城市向南部港口挺进,市区不断拓展,部分村镇用地将成为市区的组成部分。同时,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住房保障标准也将明显提高,所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数量仍将小幅增长。本次规划按年增长10%预测,则到2010年(规划期末)我市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达2340户,其中506户家庭(约占全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21.6%)需提供廉租住房保障,其余1834户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保障。
  2007年,我市市区已经分别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34套经济适用住房和37套廉租住房,所以至规划期末,我市市区尚需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800套、廉租住房360套,并为853户家庭(三年合计)提供租赁住房补贴,补贴总资金约386.45万元。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第九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对象,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为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租赁住房,加大旧住宅区改造力度,逐步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城市居民的基本住房需要。
  第十条 规划目标
  在规划期内,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2008年底前,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且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2010年底前,将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1800套经济适用住房和360套廉租住房,向853户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第十一条 保障方式和保障对象
  保障方式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对未享受实物配租的、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形式提供保障,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倡建设限价商品住房、经济租赁住房等作为辅助保障方式。各年度新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实际需要提供保障,保障对象为规划保障范围内家庭年收入低于300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家庭。
  第十二条 保障住房供应计划
  一、建设总量。根据需求预测,规划期内莆田市区计划新建(含回购)经济适用住房1800套,住宅总建筑面积约10.8万平方米;新建(含回购)廉租住房360套,住宅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二、建设区域指引。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建设在城市空间分布指引详见附图。
  三、建设标准。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四、建设年度指引。规划期内,莆田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如下(详见表2)。
  2007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756户,其中需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1376户、需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380户。本年度已提供经济适用住房34套、廉租住房37套。
  2008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861户(2008年新增176户,上一年度未解决住房困难的家庭1685户)。其中需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1480户、需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381户。规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36套、廉租住房160套。对当年未享受实物配租的、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81户以租金补贴的形式提供保障,其中221户转入下一个年度解决。
  2009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659户(2009年新增194户,上一年度未解决住房困难的家庭1465户)。其中需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1396户、需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263户。规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680套、廉租住房100套。对当年未享受实物配租的、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63户以租金补贴的形式提供保障,其中163户转入下一个年度解决。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