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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2008-2012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

  (二)坚持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重点保证政府保障型住房的土地供应,合理布局住房区位,引导保障型住房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方向发展;
  (三)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家庭对交通、公共服务等设施条件的需求,合理安排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的区位,改善低收入家庭的生活环境,降低生活成本;
  (四)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家庭各方面需求及未来发展,体现对低收入家庭的关怀和尊重,努力实现低收入家庭与其他群体和谐共居;
  (五)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保障型住房的进入及退出机制。
  第六条 规划目标。规划以实现和谐社会以及节约型社会为根本目标。
  (一)对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使廉租住房保障覆盖我市城区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2008年底前,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

第二章 廉租住房建设和租赁补贴计划

  第七条 廉租住房建设总量目标。规划期内需安排廉租住房6000套,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第八条 廉租住房供应
  (一)建设总量。共建25万平方米,计6000套。
  (二)建设区域。为城市低收入人群分布区域。在建设项目位置不能覆盖的区域由政府出资收购现有存量住房,以切实满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三)建设模式。推行廉租住房建设与棚户区改造相结合的模式。
  一是凡棚户区改造工程,均拿出相应的比例作为廉租住房。
  二是鼓励能够通过划拨方式提供建设用地的工矿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廉租住房建设
  (四)建设标准。廉租住房建设。坚持“户型合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统一按二室一厅一厨一卫或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标准建设,以建多层建筑、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为主,以建小高层建筑、二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为辅。单套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户型设计要力求科学、方便合理。建筑标准室内为水泥地面,内墙面为普通涂料,安装木制门,普通铝合金窗(或塑钢窗),普通卫生洁具,水、电、暖要单独开户,分户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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