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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

  表3  各区2005年SO2排放量和“十一五”SO2总量修订表(单位:吨)

区域

2005年环统排放量

2010年目标值

原目标值

修订后目标值

调整增加值

禅城

32974

17000

19000

2000

南海

46044

21000

27000

6000

顺德

30800

17000

21000

4000

高明

16945

12000

13000

1000

三水

22403

13000

15000

2000

全市

149165

80000

95000

15000


  (二)200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核定和2008年控制目标
  根据省环保局的初步核定,2007年我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8.19万吨和13.28万吨,完成了省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2008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继续减排10%的目标,即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要分别控制在7.37万吨和11.95万吨以内。为确保完成任务,实现目标,在综合考虑各区2007年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和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的基础上,提出2008年全市及各区控制目标。
  1、全市及各区2007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核定和2008年控制目标
  根据常住人口数、GDP增长率等宏观指标对各区2007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进行核定(结果见表4)。
  表4  全市及各区2007年COD排放量核定表(单位:万吨)

区域

2007年排放量

排放量

生活

工业

禅城

1.47

1.08

0.39

南海

2.85

2.16

0.69

顺德

2.75

2.14

0.61

高明

0.60

0.42

0.18

三水

0.52

0.27

0.25

全市

8.19

6.07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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