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2007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报告
(佛府[2008]49号)
省人民政府:
2007年,我市林业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以创建林业生态区、建设林业生态市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推进生态林林分改造,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等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力度,有效地保护和发展了森林资源。根据省的部署,我市在所属四区一场共5个责任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市政府组成检查组,对全市2007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自评总分99分
(一)资金投入自评9分
市本级财政对林业建设资金投入3473.2万元,占财政总支出353368万元的0.98%,没有达到1%,扣1分。
(二)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自评26分
1、林木总采伐量111817立方米,没有突破年森林采伐限额155300立方米,自评10分。
2、年林地转非林地控制指标350公顷,实际征用林地113.67公顷,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113.67公顷,自评10分。
3、活立木总蓄积3447946立方米,净增率6.15%,自评4分。
4、木材运输总量小于林木采伐许可证生产木材总量,没有发生公路“三乱”,自评2分。
(三)森林防火自评24分
1、发生森林火灾1宗,受害面积13公顷,受害率0.2‰,低于1‰的控制指标,自评6分。
2、全市各级防火指挥机构健全,市防火办定编2人,层级签订了责任书,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扑火预案落实,部署、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到位,防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级防火办能较好完成值班带班、火情报告、热点核查反馈、炼山管理等日常工作,自评9分。
3、市、区建立森林消防队伍5支552人,落实了经费,配备装备,并进行了培训演练,建立了通讯网络、防火物资储备库,自评5分。
4、全市完成生物防火林带建设73.95公顷,完成省计划的115.5%,市、区配套资金60.99万元,林木成活率、保存率、合格率达到验收标准,自评4分。
(四)造林、生态公益林和林业有害生物管理自评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