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严格标准,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认定工作。根据“政府推动引导、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总体原则,按照省物价局有关价格诚信单位的申报条件,各经营单位均可按行政隶属关系向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自愿提出申请参加认定。各级价格部门要随时接受企事业单位的申报,严格按评选标准及程序进行认定,加强创建价格诚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整改。对符合条件的授予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各地要组织好创建“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工作,培育一批群众认可的价格诚信企业,营造诚实经营、诚信兴商的良好氛围,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的评选打好基础。
7. 注重效果,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市场巡查活动。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虚高标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时有发生,消费者对此反应强烈。各地要在明码标价的专项整治活动后,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大规模的市场巡查活动,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价格欺诈行为的发生,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对拒不整改、屡查屡犯的经营者,各级价格部门要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
8. 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各级价格部门要在服务和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模范执行价格政策的商场进行表彰,可以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现场观摩等各类交流学习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深入推进,不断提高“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水平。
9. 坚持不懈,全力构建“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的长效机制。
“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是“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有机组成部分,“坚持不懈”是国务院领导对“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提出的要求。“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具体的工作,各地要制定长效管理机制,促使活动制度化、持久化。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是价格部门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职能的新的管理方式,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价格主管部门建设服务型机关、建设创新型机关和创建文明行业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以改革创新精神拓展服务领域,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保障知情权、参与权、投诉权、增强价格诚信意识以及市场价格信息的服务;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化解社会价格矛盾,真正将价格工作做到企业和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