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价检〔2008〕85号 2008年3月7日)
各市物价局:
现将《关于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08〕3号)精神,现结合江苏价格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商场(厦、店,下同)”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为重点,以“5·8”《
价格法》施行10周年纪念日和“8·1”《
反垄断法》开始施行和迎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引导企业价格自律,建立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立足职能,精心部署。以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以认定“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为依托,与“诚信兴商”、“创建放心消费单位”和“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培育市场价格诚信,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氛围。
(二)引导自律,倡导诚信。要通过“价格服务进商场”活动,帮助广大经营者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货真价实,诚信经营,从源头上遏制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三)注重服务,加强监督。各级价格部门要及时帮助经营者完善各项价格管理制度,综合运用提醒、告诫等手段,引导和督促经营者严格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要及时化解消费者、经营者的价格矛盾,使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得到保护,对屡查屡犯的价格违法行为应依法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