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提升价格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本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的原则,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价格监测预警各个工作内容集成到同一平台,建成设置科学、使用便捷、功能齐全的价格监测预警系统。根据预警线,调整计算机自动预警设置,试行以信号灯表示价格变动状况,使价格异动预警更加直观。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预警系统的信息采集、分析处理、质量控制、系统管理等各子系统,逐步推广使用。各地特别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的地区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系统高效运行。
5. 提高现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执行效果。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各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商品品种、规格、等级、时间实地采价,认真审核,准确报送,力争监测数据时效性、准确性、可比性都达到100%,监测质量考核得分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确认第二批实施的重要消费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重要经济作物价格监测、重要能源(成品油)价格监测实际可采报价的商品,合理确定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各地均上报监测点原始价格,完整实施新的《江苏省价格监测制度》。各地要及时修改、更新区域性价格监测报告制度,与国家、省监测制度有机衔接。
6. 严格价格监测质量管理。明确采价、审核、汇总、上报、分析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规范岗位责任,健全预警和应急监测的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继续开展价格监测质量大检查,实行监测质量考核和监督纠察双通报制度。质量监督考核员要对下级监测机构和监测点数据上报率、准确性、及时性、信息报送、台账设置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及时向上级监测机构报送价格监测质量季度报告表。
二、突出重点深入分析市场价格形势
7. 分析重要商品价格形势。按月、季、半年和年分析重要商品价格走势,拓宽思路,改进方法,提高水平。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生猪、水稻、小麦、棉花、桑蚕茧、化肥等重要涉农产品价格形势分析。围绕民生价格,分析社会反应强烈的药品、房地产、教育等服务性价格和收费情况。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节能减排,加强煤炭、钢材、成品油、水泥等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分析。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重点做好元旦、春节、“十一”等长假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求和价格情况分析。分析国际市场初级产品特别是粮食、棉花、石油、有色金属的价格变动情况及其影响。注意收集和分析影响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