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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08年度高效农业规模化引导资金申报办法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2008年度高效农业规模化引导资金申报办法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8〕9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镇江市2008年度高效农业规模化引导资金申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五日

  镇江市2008年度高效农业规模化引导资金申报办法

  为加快发展全市现代农业,促进高效农业规模化,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方法。

  一、资金补助重点

  (一)高效种植业。重点支持设施蔬菜和特色园艺。具体内容是新(扩)建高效设施蔬菜及果、桑、花卉、苗木等高效园艺和特经特粮基地基础设施,温室、大棚、棚架、喷滴灌设施、温室自动控制设施、遮阳网、防虫网等设施建设,以及新技术和新品种示范推广、技术培训。

  (二)规模畜牧业。重点支持新(扩)建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基础设施及必要设备购置,支持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

  (三)特种水产业。重点支持特种渔业生产基础设施的改造和新建、健康养殖小区基础设施建设。

  对全面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清洁生产等环保实用技术,应用节水、节电、节肥、节地技术,建设集约型农业设施的项目将予以优先支持。

  二、补助对象

  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服务,财政资金就补助谁”的原则,高效农业项目引导资金的补助对象主要为项目区农民和项目实施主体。

  三、支持方式

  申报条件:(1)所申报高效农业项目必须是2008年当年新建和扩建;(2)新增设施农业连片100亩以上,亩均效益5000元以上;新增高效农业连片规模1000亩以上,亩均效益3000元以上;新增高效渔业500亩以上,亩均效益3000元以上;新增生猪年出栏3000头以上、家禽年出栏8万只以上、奶牛100头以上。

  支持内容:(1)用于与高效农业项目相关的生产基地的水渠、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用于与该项目相关的种子、种苗、肥料、农药等主要生产资料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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