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基本目标
根据“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按照公务员职业发展需要,大规模培训公务员,3年内将全市公务员轮训一遍。通过大幅度提高公务员素质,培育和弘扬以公务员精神为核心的公务员道德素养,加强以处理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依法行政为核心的公务员能力建设,使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结构得到优化。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健全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使公务员培训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培训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努力形成多层次、分类别、多渠道、重实效、充满活力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格局。培育“公务员精神”,使广大公务员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自觉创造一流业绩。
(二)主要任务
1.围绕提高公务员队伍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培训。深入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培训,大力加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决策的培训,继续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等教育。
2.围绕履行岗位职责,依法做好4类培训。按照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及履行职能和岗位职责需要,依法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1)规范初任培训。坚持新录用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通过培训,使新录用人员对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机关的工作特点、组织纪律和行为准则有所了解,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初步掌握即将从事的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了解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为正式上岗工作做好准备。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参训率要达到100%。
(2)强化任职培训。对市、县、区晋升科级职务的公务员,按照职务职责要求分层次进行任职培训。进一步扩大拟任科级职务公务员参加任职培训的比例,先培训后上岗,情况特殊的,要在任职一年内接受培训。通过对公务员进行拟任职务所需的政策理论、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为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打好基础。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参训率要达到100%,3年内培训科级干部300人左右。
(3)深化专门业务培训。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紧密结合部门和行业工作特点,做好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使公务员精通与工作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成为本行业业务领域的行家,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要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各级人事部门要对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质量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