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度潮州市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考核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8〕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市国土资源局《2007年度潮州市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考核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2007年度潮州市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考核方案
(潮州市国土资源局)
为切实做好2007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潮府办[2007]6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执行情况。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执行情况。
(二)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国家、省、市立项的重点项目用地指标执行情况不纳入各县、区的考核内容。
三、考核的主要依据
2007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考核指标依据当年市下达给各县、区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考核以2007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和监测数据为主要考核依据。
四、考核方式及具体程序
考核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立即对本辖区执行2007年度土地利用情况组织自查,于2008年5月15日底前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专题报告,材料直接送市国土资源局。上报时应填写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表(附表1Excel格式电子数据),连同变更调查、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料及相应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资料一并上报。
(二)市进行图斑核对。
1、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各县、区报送的材料,对照2007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对各县、区执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情况进行核对。
2、各县、区于2008年5月15日前,将有关变化图斑的核查结果反馈给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