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出台。要加强对化肥流通企业的引导、宣传,控制化肥加价率,稳定尿素、磷肥、钾肥、复合肥的价格。保持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和医疗服务价格稳定。近期,对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票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一律不作调整。
3、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积极防范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一要提高价格应急处置能力。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成品油、建材等市场价格动态,在发生价格异常波动时,要立即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和巡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二要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提高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识别、定性、取证、处理能力,要加大对价格欺诈、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和通过行业协议价格、协调价格或价格联盟等形式串通提价、联合定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检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未列入申报和备案范围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防止乱涨价推波助澜,引发群众心理恐慌。
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实施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认真履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相关程序,严格控制不合理涨价。各地要对群众集中采购商品的超市或市场,指派专人驻守,与厂、商建立联系点,实行定点定时定人定品种监测,一旦发生价格异常变动情况要早报告、早处置。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商品进行成本监审。
5、要加强对节令商品和交通、旅游等重要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的价格巡查。节日期间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要确保24小时开通,专人值守,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积极解决好群众关心的价格问题,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6、要落实好涉及低收入群体的价格政策,落实和完善涉及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的收费优惠政策,促进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扩大就业。要稳妥处理价格上涨时对低收入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加大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使用力度,对困难群体实施适当的价格补贴,力争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二)落实惠农政策专项行动
行动目标:要站在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千方百计做好涉农价格工作,努力保持今年化肥等农资价格稳定,遏制涉农乱收费行为,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
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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