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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稳物价、安民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稳物价、安民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政办发〔2008〕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厂、公司,市属、省属、中属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伊春市“稳物价、安民生”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七日

伊春市“稳物价、安民生”
活动实施方案

  稳定物价、安惠民生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针对2008年价格形势,为创造优良的价格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把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首要任务,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价格工作职能,加强价格和收费监管,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努力遏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安定人民群众生活,稳定社会心理预期,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二、活动内容
  开展4个专项行动,即稳定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专项行动、落实惠农价格政策专项行动、阳光价格专项行动、规范价格热点问题专项行动。
  三、实施步骤
  (一)稳定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专项行动
  行动目标:严格控制部分重要商品价格不合理上涨,努力保持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稳定,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突出做好重要节日期间粮油、肉、蛋、奶等重要商品的价格稳定工作,降低价格上涨对群众生活水平的影响。
  主要工作:
  1、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增强应对价格波动的主动性。要提高监测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做好粮油、肉禽蛋、液化气、药品、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分析国内外市场价格动态,适时发布重要商品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社会心理预期。要加强监测分析,跟踪分析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情况,注意对替代性、关联度较高的相关商品及服务价格的监测,严格控制价格上涨的连锁反应,同时要加强对后期情况的预测,并及时向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提出调控建议,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不断档”、价格“不暴涨”,以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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