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稳步推进,决定成立伊春市质监护农“春雷行动”指挥部。
总 指 挥:马建路(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何忠海(市政府副市长、秘书长)
崔卫国(市政协副主席、市长助理)
成员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农业委员会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科学技术局
市公安局
市监察局
市商务局
市卫生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广播电视局
伊春市质监护农“春雷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郑宪忠(兼)。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切实把质监护农“春雷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确保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大胆创新,争先创优。要结合伊春的经济特点、产业特点、地理特点等实际情况,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开拓工作新思路,探索监管新模式,以“春雷行动”推动全市质监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严肃“五不准”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各单位在活动中必须严格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借“春雷行动”之机乱抽样、乱收费、乱罚款;不准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农民提供免费检验、检测和咨询服务;不准在接待处理农民投诉举报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准办理人情案件;不准伪造检验检测数据。同时,要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密案件办理程序,依法办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法问题,属当地企业生产的必须追根溯源;涉及外埠的,要及时向生产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通报情况;不属于质监部门职责范围的,要立即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辟宣传专栏、专版,及时宣传报导全系统“春雷行动”的重大举措和显著成果,努力提高质监护农“春雷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重要事项的记录及音像、视听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存档。
(五)加强信息反馈,全面反映活动动态。各地要设专人负责“春雷行动”的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必须确保信息的渠道畅通,及时到位。从2008年3月9日开始,“春雷行动”动态信息每周二、周四、周日15时前报送;有新闻价值的信息在第一时间上报宣传办;每月13日和27日15时前上报“春雷行动”宣传报道情况和阶段总结。重大信息、重要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各地报送的信息和各类报表必须经过主管领导签字或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