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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伊春市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公布农资产品“红榜”、“黑榜”并重。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合格与不合格的产品目录和企业名单,方便农民及时掌握农资产品质量信息,引导农民科学购买农资产品。
  4、鼓励举报和提供咨询并重。开通“春雷”热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专人负责电话接听、技术答疑、记录承转,调查处理,方便农民投诉和咨询,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5、产品质量分析与控制并重。针对不同产品、不同行业、不同时期的情况,分析产品的质量波动趋势、行业的产品质量状况,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行业整顿方案和行业规范,达到检查一类产品、规范一个行业的整治目的。
  6、行政执法和技术检测并重。深入推进“两个前移”,努力做到行政执法与技术检测的有效配合,切实提高服务的有效性和执法的准确性。
  7、深入村屯和林场所并重。突出林区特色,把护农、爱农与护林、爱林相结合,深入村屯和林场所,围绕春耕物资、春防物资、营林物资的产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保证质量合格,确保春耕、春防和林业生产安全。
  8、完善规章制度和加强巡视督导并重。实施挂牌督办制度、案件报备制度、新闻跟踪制度、划区包片制度等有效形式落实区域监管和服务双重责任制,抽调强有力人员组成巡视督导组,定期巡视,具体督查,现场指导,强化“春雷行动”工作力度。
  四、主要步骤
  (一)思想发动,准备部署阶段(2008年2月28日至3月8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市)区局(分局)分别成立“春雷行动”指挥部,制定工作方案,进行思想发动,做好全面部署,组织人员调配。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二)统一启动,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3月9日至4月15日)。3月9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伊春区举行全市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启动仪式,下午派驻各县区的巡视组、督导组全部到位。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三)交流经验,深入推进阶段(2008年4月16日至5月20日)。各单位认真总结活动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并报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对典型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
  (四)广泛评议,总结分析阶段(2008年5月21日至31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以问卷形式面向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农资生产经销企业、农民代表、新闻界、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春雷行动”评价意见,并采取抽查或全面检查的方式,对各地“春雷行动”效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并召开表彰大会,对“春雷行动”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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