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伊春市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伊政办发〔2008〕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厂、公司,市属、省属、中属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伊春市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八日
2008年伊春市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林区,按照全省质监护农“春雷行动”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题,以保春耕、保春防、保营林、保基建为重点,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林区建设,紧密结合省质监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农业(林业)、农村和农民的需求,转变方式,集中力量,强化执法,突出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质监部门的整体优势、技术优势和职能作用,切实解决坑农害农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促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执法打假工作力度。以假冒伪劣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其零配件、建筑材料、防火和营林用品、农用汽柴油和水泵、输水管材等为重点整治产品,以农村、林场所、城乡结合部、农资(林资)批发市场等为重点整治区域,严厉打击违反强制性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许可证管理要求的违法生产销售行为,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二)着力推广和普及农业林业标准化。要把农业标准化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农业标准化近期与长期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农业、林业标准体系。突出抓好农业标准化的宣传、推广和普及,真正做到进乡、进村、进户、进农场、进田间。抓好县、乡、村和林场所各级农业、林业标准化种养殖(植)大户示范典型的培养,推广“公司+标准+农户(林户)+基地”的种养殖(植)模式,进一步搞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并着力建设实施标准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三)加强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对国家质监总局强调的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重点产品质量进行专项整治,一并纳入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切实解决家具等5类产品中甲醛、苯、重金属、有害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10月底前,家具等5类重要产品必须全面完成生产企业100%建档、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新获证产品100%抽查一次的工作目标,以实际行动关注农民生活,关爱农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