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要求,各地要加强基层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乡镇、林场(所)要搞好村屯规划,合理避让隐患区域;加强抗御本地常发突发事件的基础设备、设施及避难场所建设,提高村屯自身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基层公用卫生设施建设,防止疫病的发生和传播。街道办事处对人口密集场所等高风险区域,要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好应急必需器材;电力、自来水、市政等部门要加强公共设施抗灾和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做好日常管理和巡查;通信部门要积极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终端帮助有条件的区、局建立起应急指挥平台,并在重点区域布局电子监控设备,实现信息、图像的快速采集和处理。学校要结合风险评估加强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装备;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有关单位要经常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局要把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作为全面履行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把应急管理融入到防灾减灾、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医疗救援、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及日常生产、生活等各项管理工作中,并将有关费用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范围。基层组织和单位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创造条件,为应急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平时要组织抓好突发事件隐患的排查和预防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不断总结应急管理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有利于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二)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各县(市)、区、局要充分整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应急资源,组织建立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基层组织及上级救援机构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管理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社区居委会等组织及志愿者在基层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基层应急管理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