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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三防"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三防"工作的通知
(杭交发〔2008〕38号 二○○八年三月七日)


各区、县(市)交通局、各直属单位、国益路桥公司:

  2008年,是杭州交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是实现杭州交通第二个历史性跨越这一宏伟目标的“狠抓落实年”和“夯实基础年”,也是“现代交通大路网、大港口、大物流建设”的起步之年,做好交通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台风等极端性天气气候事件增多,交通系统防汛防洪防台(以下简称“三防”)任务艰巨。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做好2008交通“三防”工作的通知》(浙交〔2008〕49号)精神,现就切实做好2008年全市交通系统“三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提高“三防”应急工作水平

  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三防”应急工作事关推进交通建设、加强行业管理、打造服务型政府、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要切实按照省交通厅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局年度中心工作,立足交通“三个服务”(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各项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规范工作程序,早准备、早部署,随时应战,切实做好“三防”各项工作。所有涉及“三防”工作的单位、部门,特别是新组建的重大工程项目指挥部和运输企业,都要建立健全“三防”领导和工作机构,完善工作责任制。要根据“三防”形势和气象情况,进一步梳理和分析防控节点环节和重要对象,逐一落实防御措施。同时,要严肃“三防”纪律,对于因失职、工作不力和违反“三防”纪律而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和完善责任明确、措施落实的“三防”工作体系,提高交通“三防”应急工作水平。

  二、针对特点,认真对待,沉着应对“三防”突发事件

  分析近二年我市交通系统“三防”工作,与以往相比有几个新的特点:一是极端天气灾害频繁出现。从2007年暴雨和台风情况来看,全市共遭受“6.25”暴雨、5次台风的影响,特别是13号(韦帕)和16号(罗莎)超强台风,给交通运输生产及工程建设带来了巨大损失。今年1月份,雨雪冰冻灾害也严重影响了全市交通春运工作。从气象情况来看,今年出现强降雨和台风的次数仍有可能较多。二是防灾难度增加。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依赖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完好、通畅;另一方面,整个社会系统的关联性也越来越紧密,一个环节的断裂和缺失就可能造成严重的损失,公路保障和运输保障作为先导性的基础产业,关联效应尤其明显;再一方面,许多重大交通工程项目跨江跨河或依山临水,受台风、暴雨、风暴潮等极端天气影响的几率增加。三是整个社会对交通应急要求日益提高。从预警预防、应急处置、运输保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多个方面来看,“三防”应急处置及时性、信息准确性和综合协调指挥的要求越来越高。四是冬季灾害损失尚未完全恢复。前期大范围雨雪冰冻灾害给公路带来的损害尚未完全修复,汛期来临,公路养护、重建和保畅通的压力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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