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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民间组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五阶段:总结阶段。各级民间组织评估工作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将本地区相关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于8月1日前上报市民间组织评估中心。由市民间组织评估中心于8月末前完成汇总、认定、上报、表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指定专人,抓好落实,按时保质地开展好工作,确保我市民间组织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民间组织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共同开展民间组织评审工作,此次评估工作将结合民间组织年检进行,依照对所属民间组织的年检初审,与登记管理机关加强配合,对民间组织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评定,以促进我市民间组织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整体建设水平。
  (三)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积极开展宣传,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所属民间组织参加评估工作,务于7月下旬前完成,并将结果报市民间组织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佳木斯市民间组织评估中心构成

  一、考核组,具体负责民间组织自评后的现场调查打分工作,形成初步考核意见,具体包括:
  (一)登记管理机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业务主管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联、社联、社科联等各行业类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
  (三)市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
  二、经过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被评估民间组织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评估,做出财务报告。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在汇总自评结果、考核意见和财务报告的基础上,对民间组织的全面评估,并做出结论,认定评估等级。对评估意见不统一或结论不清晰的单位可上门复查,对考核组的意见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
  周仕军 市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副会长
  潘振久 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会长
  李佳勇 市党的建设研究会秘书长
  高月英 市食品协会秘书长
  张德军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长
  李国佳 市民办教育协会秘书长
  易 明 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长
  张 友 市会计学会秘书长
  于开敏 市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秘书长
  评估中心联系电话:8608783,联系人:于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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