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民间组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8〕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民间组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日
佳木斯市民间组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健全我市民间组织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组织行为,提高社会公信力,按照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探索建立民间组织评估机制的工作部署,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动作的工作机制,着眼于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民间组织评估体系,制定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评估制度,提高民间组织的社会公信力,促进我市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
此次评估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具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分级管理。按照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权限,各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二是分类评定。根据民间组织类型按照不同指标分别开展评估。三是坚持客观公正。评估的内容、指标、程序和方法等要遵循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公开性。四是坚持循序渐进。紧密结合民间组织发展现状和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先行试点,分步推进,逐步完善。努力实现“以评估促发展、以评估促规范、以评估促建设、以评估促成效”,积极推动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此次民间组织评估工作,成立市民间组织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孙伟经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苏咏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主任
井元杰 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体育局、科技局、文化局、卫生局、科协、文联、社科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长周世军担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