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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市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八、继续深化各项改革

  2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成熟一个、改革一个的原则,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妥善处理好国企改革的遗留问题,认真做好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市国资委、工交公司、商贸公司负责)

  22、完善财税管理机制。健全各县(市、区)异地招商税收分成制度,理顺市内税收征管关系。大力开展税收宣传,优化税收征管模式。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各项改革,提高各级理财水平,确保财政稳健运行。加强财政资金审计,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负责)。

  九、加快推进社会建设

  23、优先发展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实现全市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扩建21所中学。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支持市技工学校申报国家级技校,扩建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完善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努力办好高等教育。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探索外来工子女受教育的有效办法。加快完善市特殊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实施基础教育“十百千人才工程”,培养一批名校长和名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阳江职院负责)

  24、积极扩大就业。大力宣传和实施《就业促进法》,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争取全市新增就业岗位3.4万个,转移农村劳动力5.6万人。深入实施再就业扶持政策,着力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大学生和残疾人的就业工作。加快县(区)级劳动力市场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市劳动保障局、人事局负责)

  2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制订和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继续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修订出台《阳江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完善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狠抓扩面征缴工作,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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