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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农产品(含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业部门牵头)。

  1.建立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配套监管制度。逐步制订和完善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和监督抽查、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和发布、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管理等相关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2.进一步强化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以禁用兽药为重点,开展兽药专项检查;以三聚氰胺、蛋白精等违禁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饲料专项检查;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继续组织收缴并销毁甲胺磷等5种禁用农药。

  3.全面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认真抓好标准化的培训宣传和示范引导,监督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规范从事生产。加大对畜禽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禁用兽药和苏丹红等化学物质,以及蔬菜、水果等种植环节使用禁、限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重点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强化监督执法。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在开展例行监测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蔬菜、水果和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测,及时查处不合格农产品,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5.抓好预案建设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制订《阳江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重点提高水产品药物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能力,继续完善我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水产品质量检测、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等“三合一”检验检测中心的检测能力建设。

  6.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力度。扩大监控范围和增加监测频率,加强对三类基地、重点产品、批发市场的例行监测;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要组织2至3次专项监督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定期发布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7.启动阳江市水产品质量安全质量追溯系统建设工作。以市海洋渔业系统有关网站为平台,分步构建政府部门与水产养殖场、食品加工厂、市场和超市联网的一体化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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