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200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阳江市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相关材料的报
送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阳江市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省政府将2008年确定为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深化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广东省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和《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围绕健全和完善“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的目标,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镇、农村等地区的小商店(含小食杂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以下称“五小”单位)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的再整治再提高,确保专项整治“12个100%”等目标的落实、巩固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