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境保护组。由市环保局牵头,参加单位:市经贸局、市市政局、市工商局、市工交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
(五)公共场所与饮水卫生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参加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疾控中心、市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自来水公司。
(六)食品卫生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参加单位:市经贸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卫监所、市疾控中心等。
(七)传染病防治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参加单位:市环保局、市疾控中心、江城区卫生局。
(八)除四害组:由市爱卫办牵头,参加单位:市经贸局、市建设局、市粮食局、市工商局、市疾控中心、江城区爱卫办等。
二、检查内容
按照《2008年广东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记分表》进行。重点检查11项: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卫生与饮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城区除“四害”、单位(含窗口单位)和居民区卫生、城中村结合部卫生、民意测验。具体检查项目数量按照《2008年广东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记分表》规定进行。
三、检查方法
省检方法:
(一)省检前,对被检市进行暗访,暗访结果与现场检查结果作为综合评分的参考依据。
(二)省现场检查方法: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随机检查。
本市自检方法:各职能组组织好有关参加单位进行检查,对照标准记分表逐项打分。
四、迎检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8年5月10日至2008年5月20日)
各职能部门组织力量,开展调研、摸底,做出迎检方案报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综合后,形成各职能组工作方案报市爱卫会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08年5月21日至2008年11月上旬)
重点落实各项创卫措施和任务指标,对照《2008年广东省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标准记分表》逐项落实,查漏补缺。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
1、自查自评阶段(2008年8月10日至2008年8月15日)
各个职能组开展自查自评,对照省标准记分表找出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自查情况和记分表报市爱卫会办公室,以便及时报省爱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