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二〇〇八年杭州市路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交发〔2008〕48号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各区、县(市)交通局,市公路局:
《二〇〇八年杭州市路政管理工作意见》已经局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单位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
二〇〇八年杭州市路政管理工作意见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现杭州交通第二个历史性跨越目标的“狠抓落实年”和“夯实基础年”,路政管理工作也必须抓好落实,做到有所作为,确保不辱使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交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创新管理树形象、提升素质保安全”总要求,进一步推进路政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管理精细化,全力打造科学发展、创新管理、安全执法、品质服务的路政品牌,争当路政管理工作的排头兵。
二、工作目标
--路政案件发现率达到98%以上,案件查处率、结案率达到96%以上,不发生行政复议变更、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全市干线公路超限率控制在4.8%以下,除运输不可解体货物及鲜活、农副产品车辆外,超限车辆卸载率达100%。
--全市农村公路符合公路技术标准的村道纳入路政管理。
--基本实现路政许可网上受理,许可正确率达100%。
--完成省局下达的标志标线计划任务和国省道标志标线规范化工作,国省道标志标线达到国家标准,县道、乡道、村道标志标线完好率分别达到70%、50%、15%以上。
--继续做好省市级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和临水临崖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确保02、13、20、21省道创建文明公路规范执法达标。
--基本建成萧山、余杭超限检测站。完成袁浦超限运输检测站管理用房建设。完成高速大队4个中队公路内网试点。
--确保50%以上的窗口单位达到市交通系统“人民满意基层站所”。
--不发生廉政及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治超重规范。根据全国和省市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08年起,再用三年时间,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依靠政府,通过实行政府部门牵头,加强部门配合,确保“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度不减”的治超高压态势。二是依靠现有的7个固定治超检测站和流动治超相结合,继续实行“卡上查、点上测,路上巡、面上堵”的治超方式,加大桥梁和重要路段治超力度,组织实施330国道建德至兰溪段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建德交通局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三是做好省政府批准的超限运输检测站的调整工作,萧山、余杭交通局要抓紧办理审批手续,按基本建设规范程序,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底03、09省道超限运输检测站基本建成。市公路管理局要按设计要求,抓进度,抓质量,全面完成袁浦超限运输检测站配套管理用房工程建设。四是继续加强与各部门配合,明确部门职责,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实行综合治理,确保源头管理成效。五是坚持依法管理,加强治超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采用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确保规范、安全、廉政治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