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级“青年岗位能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勤奋工作;
3、熟练掌握本岗位、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优质并超额完成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业绩突出,获得过荣誉表彰;
4、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年度考核等级要合格;
5、在本系统、本地区组织的技术比武、业务考核等活动中,成绩名列前茅,并在同行中有一定影响力。
以上仅为基本条件,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岗位、工程复查、评选具体依据浙江省地方标准《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DB33/T 670-2007(以下简称《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规范》评分表(见附件1)和《杭州市“五型”青年文明号集体考评标准》(见附件2)。
三、方法步骤
1、自查自评
各市级青年文明号及争创集体应按照《规范》评分表中窗口服务类、生产班组类、后台服务/管理类、机关事业单位类和工程建设类等5类对号入座,根据对应类别的评分表进行自查。继续认定的集体要填写《2006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复评表》(附件3), 新申报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集体、岗位、工程和个人必须填写《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附件4)、《2007年度市级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附件5),上报材料附800字左右的五型特色介绍及创建集体成员名单(见附件6),新申报集体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另附1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
2、考核推荐
各创建单位对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岗位、工程与个人要依据评比标准进行自查,各区县(市)交通局、各直属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通过集中汇报与抽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对各市级青年文明号及创建集体进行检查。对自查分低于85分的新申报单位不予推荐命名,检查分低于85分的复评单位列入淘汰。经考评符合要求的,由杭州市交通局创建小组办公室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在检查考评过程中,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执行《杭州市青年文明号“末位淘汰”制度实施细则》,对于作用发挥不明显、先进性不突出的市级青年文明号坚决进行“末位淘汰”。倡导三年重创制度,对系统(行业)中连续三年及三年以上被命名为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岗位,原则上不再保留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省级青年文明号的除外),由杭州市交通局颁发纪念证书,进入新一轮争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