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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系统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系统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杭交团〔2008〕2号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


各直属团委(支部):

  2007年,系统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建设大交通,构筑大都市”的奋斗目标和实现杭州交通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部署,以服务中心、服务青年、服务社会为宗旨,创新工作机制,健全组织建设,积极开展主题活动,带领团员青年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勇于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增强系统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动员广大团员青年为交通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局团工委决定评选系统2007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十佳优秀团员:近两年内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获得优秀团员、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业绩显著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的贡献。

  十佳优秀团干部:近两年内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获得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深受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所在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作用,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的肯定。

  先进团委:各直属团委根据《2007年度杭州市交通系统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自评,并将《2007年度杭州市交通系统共青团工作考核自评表》与推荐表一并上报。局团工委按照3:1的比例进行择优评选。

  先进团支部:直属团支部根据《2007年度杭州市交通系统共青团工作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自评,并将《2007年度杭州市交通系统共青团工作考核自评表》与推荐表一并上报。局团工委按照3:1的比例进行择优评选。基层团支部要求在近两年内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获得优秀团支部称号,围绕党政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团员青年广泛参与,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健全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建立和完善保证团工作开展的有效制度,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团费收缴率、团籍注册率达100%;团干部能落实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签订基层“党建带团建”目标责任书并能组织实施。“双推”工作开展正常,支部在青年中影响好,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二、评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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