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开展2007年度杭州市交通局"双争双评"工作的通知
(杭交党委〔2008〕13号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各直属单位党委(支部)、国益路桥公司党委:
近年来,杭州市交通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市有关要求和杭州交通实现第二个历史性跨越发展的总体目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为充分发挥杭州交通在打造“生活品质之城”中的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局党委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7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围绕交通中心工作抓党建;
2、切实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3、贯彻落实《监督条例》,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和有效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4、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组织活动正常,能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5、诚心诚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让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诚心诚意为群众办事;
2、加强理论学习,带头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3、爱岗敬业,勇于奉献,扎实工作,圆满完成组织、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和本职工作,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4、按照“三个代表”和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处事公道,工作勤奋,事迹突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遵纪守法,行为规范,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良倾向,不以权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