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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2010年全市农村改厕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2010年全市农村改厕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盐政办发[2008]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确保如期实现《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农村改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切实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为根本任务,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负责、财政补助、多方筹资,社会各方参与,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关键措施,强化科学管理,推进机制创新,保质保量完成省政府确定的3年农村卫生改厕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我市农村改厕的目标任务是:至2010年,全市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5%以上,其中,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任务32.4万户:2008年、2009年、2010年各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任务10.8万户。
  三、政策措施
  农村改厕资金坚持政府补助引导、集体和社会资助、群众自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33号)、《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农村卫生改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2008年省财政对我市所属县(市)每个卫生改厕受益户补助300元,对市本级每个卫生改厕受益户补助250元,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在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按每户不低于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足。对农村改厕补助资金及改厕工作经费均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并加强管理。
  四、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领导,落实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要把年度任务分解到镇、村,实行挂图作战,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奖惩。
  爱卫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管理农村改厕工作,制定改厕计划,各地根据改厕规划和目标任务统筹安排,经乡镇申报、县初审、市复审、省审批后实施。卫生、财政、环保、农林、建设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各负其责,搞好服务,把实事办实、办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掌握农村改厕的实施情况,每年要分别接受省、市的专项督查,对挪用农村改厕资金的,要坚决予以查处。每年年底前向上一级政府书面报告农村改厕的实施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年农村改厕工作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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