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内容:全区、各市发电量、分产业用电量及其增长率等。
调查范围:各行业。
调查频率:月报,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宁夏区电力行业协会、宁夏电力公司组织全面调查。
6.其他能源品种。洗煤、焦炭、其他焦化产品、液化石油气、炼厂干气、其他石油制品、液化天然气等产品地区间流入与流出调查,采用与原油相同的方法进行核算,即利用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统计报表中的有关指标计算取得。具体核算方法:
其他能源品种本地净流出量(正数)或净流人量(负数)=本地生产量+进口量-出口量-工业企业购进量。
(三)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
通过建立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反映能源消费结构,为市、县(区)进行能源核算提供基本数据支持,对能源供应统计无法取得的资料以能源消费统计予以补充。近期重点加强各级能源消费数据核算基础,建立分地区能源消费核算制度和评估制度。
1.完善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库存、加工转换统计调查制度,增加可再生能源、低热值燃料、工业废料等调查目录,增加余热余能回收利用统计指标。
2.建立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能源消费统计制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个体工业能源消费约占全部工业能源消费的10 %左右,这部分企业生产工艺、设备比较落后,能耗高,调查其能源消费对于指导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反映节能减排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调查内容:煤炭、焦炭、天然气、汽油、柴油、燃料油、电力等消费量。
调查范围: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个体工业。
调查频率:季报,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自治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组织抽样调查。
3.建立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能源消费调查制度。
调查内容:煤炭、汽油、柴油、燃料油、电力等消费量。
调查范围:从事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
调查频率:年报,2007年年报正式实施。
调查方式:自治区统计局组织重点调查。
4.健全建筑业能源消费统计。建筑业能源消费总量占全部能源消费量的比重不足1%左右,采取普查年份全面调查、非普查年份根据有关资料进行推算的方法,取得建筑业能源消费数据。
5.建立健全第三产业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第三产业涉及范围广泛,单位数量众多,需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经营类型企业的能源消费特点,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进行统计调查。耗能较大的餐饮业分规模建立全面调查或重点调查统计制度;交通运输行业按照不同运输方式建立相应的调查制度。第三产业的其他行业能源消费,电力占85%左右,由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通过健全社会用电量统计,提供能耗核算所需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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