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县级以上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确保2008年财政支农、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增量高于上年。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各地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二)强化支农惠农政策。继续执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政策。全面落实对粮食、油料、生猪和奶牛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对实施“玉米丰产增粮”等四项计划,建设玉米丰产示范方、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和标准化果菜基地的扶持力度,对粮食生产大县给予奖励补助,对集中连片推广优良品种、测土配方施肥、地膜覆盖、果菜水肥一体化和无害化处理等10项主推技术给予物化补贴。健全完善生猪、奶牛等政策性保险补贴制度。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鼓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帮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的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
(三)探索建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加大统筹力度,努力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的新格局。健全城乡统一的生产要素市场,积极探索建立金融信贷、先进科技、人才智力、市场信息等服务进村入户的体制机制。切实将重点实施的教育发展、创业就业、医疗健康、社会保障、住房安居“五大惠民”工程向农村倾斜,覆盖广大的农民群众。贯彻落实
城乡规划法,加快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县城和小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推进特色城镇化进程。
(四)积权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加大省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重点支持全局性的农业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发展重点工程建设。扩大省级支农资金整合试点范围,2008年新增11个试点县。各试点县要按照预算不变、渠道不乱、用途不改、优势互补的要求,以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玉米丰产增粮、规模健康养殖、高效园艺建设、龙头企业培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扶贫移民搬迁等项目为平台,引深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九、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