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黑市政字〔2008〕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更好地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逊克县政府等42个先进集体、杨兵等4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新贡献、取得新成绩。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关注民生,努力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不断推进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附件:1.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黑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各地:
逊克县人民政府
逊克县边疆镇人民政府
逊克县财政局
逊克县车陆乡卫东村
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
五大连池市建设乡人民政府
五大连池市计划生育服务站
五大连池市财政局
五大连池市广播电视局
五大连池市龙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五大连池市和平镇和平村
嫩江县人民政府
嫩江县海江镇人民政府
嫩江县多宝山镇人民政府
嫩江县公安局
嫩江县东风街办事处
嫩江县长福镇长庆村
嫩江县前进镇文质村
北安市人民政府
北安市通北镇人民政府
北安市石泉镇人民政府
北安市铁西街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