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的通知
(粤农电〔2007〕130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
为了迎接国务院、农业部和省政府的专项整治工作现场考核工作,我厅定于12月13日~17日对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现场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办法》和我厅《关于报送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验收现场单位的通知》(粤农电〔2007〕126号)的要求,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广东省委办公厅机要局 2007年12月11日发出(共3页)
经验和建议,并在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验收表》报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二、河源、梅州、湛江、茂名、云浮、肇庆、清远、韶关、潮州、汕头、揭阳和汕尾等12个市要做好接受我厅现场考核的准备工作。具体事宜直接与我厅现场考核验收组联系。
三、其它市要积极做好迎接国务院、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现场考核验收工作。
四、各考核验收组于12月20日前将抽查考核意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现场检查评价表》报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