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阶段(2007年4月)
普查整治结束后,各县区要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情况。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各地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措施和建议,上报市领导小组和省公安消防总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位,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不作为的现象发生。各地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树立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的良好工作作风,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加以整治。各地实施方案于10月31日前抄报市领导小组。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具体负责组织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实施,并依照有关规定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做出处理。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督促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
(三)做好普查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各地要认真组织宣传报道,在本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加强宣传。要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
附件:1、《火灾隐患普查情况统计表》
2、《火灾隐患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火灾隐患普查情况统计表
编号 | 隐患单位/场所名称 | 详细地址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隐患类别 | 火灾隐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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