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认真落实普查机构、人员和经费
(一)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各级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把第二次经济普查列入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计划,迅速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选调和落实普查员,改善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办公条件,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及时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普查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
附件:南通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南通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蓝绍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缪三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毛卫华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徐仁祥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品旗 市人事局副局长、市编办副主任
戴泽晖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杜永朝 市经贸委副主任、市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局长
施学雷 市监察局副局长
黄建辉 市教育局副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杭建中 市科技局总工程师
任 鹰 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 琳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兴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维贤 市建设局副局长
薛 林 市交通局助理调研员
朱进华 市农业局副局长
左晓明 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陈 军 市文化局副局长
丁国宁 市卫生局局长助理
杨幸福 市地税局副局长
严玉华 市广电局局长助理
李菊生 南通工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