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为原则,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以下简称“四洁”)为基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发展生态环保效益型经济的战略思想,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分类指导,试点示范,切实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总体要求。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农村环境污染得到较好的控制,生态环境的保护、恢复与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继续保持农村良好的环境质量,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农村居住地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得到改善,规模化养殖业污染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境意识得到提高,农民生活、生产环境得到改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2010年,力争全市达到以下具体目标:乡村企业污染排放达标率达到70%以上;新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75%以上;建成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污染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处理(资源化)率70%以上;完成1-2处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推广普及先进的化肥、农药施用技术,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3-5%;农村90%以上人口饮上安全洁净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新建沼气池6.3万个,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30%以上;做好100个小康示范村、1000个生态文明村的环境保护工作,部分乡村达到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标准。
三、主要任务
根据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村庄及农户居住特点和农村环境保护现状,开展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示范、以点带面,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一)清洁家园。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镇村环境保护规划,做到保护与开发、保护与建设并重,有步骤地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脏、乱、差”和乡村企业污染,努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力争农村居民聚居点环境综合整治率达到20%。因地制宜,在资源化的基础上,分别采取集中、分散方式处理,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引导乡村工业合理布局、规模发展、集中治污。
1、农村居住点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村庄布局规划和建制村村庄规划,搞好环境功能分区,引导居民住宅合理布局,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注重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居,保护古树名木;开展村庄建筑物整理,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继续开展改厕、改厨、改圈活动,引导农民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人口较集中的聚居点应划定养殖区;因地制宜搞好村内道路硬化平整,开展村庄河道、沟渠整治;积极开展“四旁”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村庄环境,保护和美化景观,改善居住条件,建设供居民休闲、游乐的公共场所;引导和规范农村居民的环保行为,建立卫生保洁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