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等单位关于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永政办发﹝200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洞林场、回龙圩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环保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畜牧水产局《关于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元月十八日
关于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市环保局 市农办 市农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利局
市规划建设局 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 市畜牧水产局
二OO七年元月十五日)
根据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及国家环保总局制订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要求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等单位关于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43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就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环境形势
近年来,我市按照市第二届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生态环保效益型经济的要求,坚持农村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重,不断加强农村环境污染和破坏的治理力度,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很大成绩。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开始显现,环境保护任务日益繁重。主要问题: 一是农村生产污染加重,工业污染由城市开始向农村转移,小采矿、小冶炼、小化工、小造纸项目在一些农村仍然存在,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农药、化肥、农膜、激素使用量持续上升,已成为农村地表水和土壤污染的主要因素;二是农村居住地存在生活污染, “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医疗废弃物基本上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是农村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乱捕滥猎、乱砍滥伐野生动植物、乱采滥挖矿产资源的现象屡禁不止,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下降;四是外来物种入侵给本地农业生态系统造成严重威胁,治理任务重;五是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薄弱,农村环保投入少、工作机制不健全。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