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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劳动保障局《永州市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2007年度。
  2007年是全市开展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年。目标:到2007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账建立率达到80%;依法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达到90%。
  第一阶段 (1月一5月):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本年度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各类企业开展调查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摸清本地区各类企业的户数、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和规章建制情况。全面推行各行业、各类型劳动合同范本,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的基础上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明确分区的分管负责人,建立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抓好政策宣传引导,按照“先易后难、分类规范”的工作思路,扩大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示范单位范围。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明确专职人员,做好本地区工资清欠和劳动合同签订率的统计上报工作,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参考。
  第二阶段 (6月一12月):进一步指导企业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本地区各类企业的劳动用工登记工作,及时掌握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全面推进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市领导小组组成检查组,12月初赴县区进行督导、考核,通报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迎接省检查组督导、考核。迎接全省性会议的召开,总结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2008年度。
  2008年是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关之年。目标:到2008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基础台账建立率达到100%;依法制定劳动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企业达到100%,工资清欠100%。
  第一阶段(1月一5月):各县区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劳动合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规范管理制度。尤其是部分民营、私营企业是劳动合同制度推行的重点也是难点,各级政府要明确,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基础,对稳定就业、规范分配、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具有重要影响。
  第二阶段(6月一1 2月):市领导小组组成检查组,12月初分赴各县区对全市劳动合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验收,迎接省检查组验收,召开全市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二、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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