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级应急办应配合集中宣传月活动,在政府机关或公共广场开展宣传栏、电子屏幕宣传。市应急办和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在政府一楼大厅出一期应急管理知识宣传栏。
(三)组织应急管理知识竞赛
1、与省政府同步,在全市机关单位广泛开展应急管理知识竞赛活动,由市、县区应急办分级组织实施,并采取发放知识竞赛试卷方式进行。命题统一由省应急办拟定,市、县区应急办负责制卷和汇总工作,各机关单位负责发放试卷、阅卷统分工作。根据省里方案,竞赛结果设置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并给予适当奖励。
2、有条件的县区和市直单位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知识竞赛,如电视抢答赛等。
(四)在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
1、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在社区、农村、高危企业、风景名胜区、学校以及工地、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广场、建筑群、宾馆、公园、大型游乐场所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标识样本由省政府相关单位提供。由市、县区政府分别组织实施,市直相关单位按照省里要求督促落实。
2、社区应急标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设置,县区应急办督促落实;农村应急标识由所在乡镇政府组织设置,县区应急办督促落实;高速公路和主要交通要道应急标识由市交通局、市公路局组织设置,市应急办督促落实。
3、其他公共场所应急标识设置由市、县区政府组织所属主管部门分别按照省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设置,并督促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把做好应急管理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市政府设立应急管理宣传月活动办公室,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协调整个活动的开展。
(二)明确责任单位
各级应急管理、新闻、民政、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是这次宣传月活动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有关指导、协调和落实工作。
1、新闻媒体宣传由市广电局、永州日报社牵头,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为责任单位,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2、现场宣传由市应急办牵头,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零陵、冷水滩区政府为责任单位,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3、知识竞赛由市应急办牵头,市直部门、县区应急办为责任单位,其他相关单位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