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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2007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强化餐饮环节整治
  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一是开展餐饮业、工地食堂、学校食堂使用的食品原料的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索证索票、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朔源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审查发证和按期年检,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二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大中专院校食堂及县级中学食堂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并基本完成100平方米以下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三是严格农村较大规模的聚餐管理,预防和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要针对餐饮消费环节容易出现的食品卫生问题,加强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学校和学生的食品安全工作。一是要强化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和完善校长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制,督促学校加强学生食堂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快速检测设施和快速检测制度,落实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与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二是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学生食堂卫生的日常监管和对所辖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三是要在学校开展食品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八)粮食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粮食卫生管理办法》,加强对粮食的卫生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销售陈化粮等违法行为。
  (九)盐务部门要联合质监、工商部门,加大食盐安全管理力度,对制售私假劣质食盐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净化食盐市场,确保全市人民食用合格加碘食盐。
  (十)公安、经委等相关部门也要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做好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确保一方平安;要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帮助解决所需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落实措施,并将有关指标分解落实,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行动,有成效。
  (二)加强信息交流。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牵头部门通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和检测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食品安全信息,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尽快建立检测、监管等信息的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执法,提高行政效率,逐步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三)加强督查督办。各县区要定期对放心工程推进情况进行自查,并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年底按照《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考核细则》对县区进行督查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县区、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各县区也要按照要求,对各乡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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