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冷水滩区、零陵区和宁远县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完成综合评价和公示授牌,其它县年底前要启动综合评价和公示授牌工作。
4、新增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数量30个。
5、全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降至10%以下,生猪“瘦肉精”检出率降至1%以下,饲料“瘦肉精”检出率为0。
6、全市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超市全面推行以蔬菜、生猪为主的农产品市场准入。
7、加大生猪定点屠宰推进力度,实现全市县及县以上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90%以上,其中冷水滩区和零陵区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
8、县城以上定点屠宰厂(场)70%以上达到《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规定的标准。
9、加快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流通网建设,鼓励食品流通企业在农村乡镇、行政村开设食品超市和食品销售示范店。力争年内实现农村乡镇食品超市普及率50%,行政村食品销售示范店普及率30%。
10、基本取缔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加工非法小作坊,全面消除乳制品、饮料等食品的无证生产行为。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和窝点明显减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非食用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11、深入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工作,全市发放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总数达230家。
12、将农村食品市场作为监管重点,规范农村食品经营。一是年底实现无照率大幅下降。二是年底前实现商场、超市乳制品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100%。三是在大中型食品超市基本普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点)。四是实现所有检测设备全部投入运行。
13、食品消费环节监管得到强化。一是在有条件的大中型餐饮企业普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点)。二是对工地食堂管理实现全覆盖。三是实现对学校食堂监管的全覆盖,有条件的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点)。四是对流动食品加工摊贩实现规范管理。同时在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大中专院校食堂及县级中学食堂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并基本完成100平方米以下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14、强化保健食品监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要全面推广良好生产管理规范(GMP)。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对所销售的保健食品索证率达100%。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广告得到有效遏制。
15、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