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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意见的通知
(永政办函﹝2007﹞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洞林场、回龙圩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7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全面完成2007年度政府各项工作任务,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全体政府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法定职责,今年又是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第二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锐意进取,奋发有为,认真做好今年政府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以优异的成绩向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得力人员具体抓。各责任单位要对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层层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要对各项工作及时组织调查研究,拿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协调,推动工作进度。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尽心尽力,主动配合,努力促进各项任务完成。
  三、严格督促检查,实行奖优罚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责任单位要坚持每月末向市政府报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市政府督查室要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季一督查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底结总帐。年终市政府将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议,对完成任务出色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表彰;不能如期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因主观原因而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落实不力、严重失职的,要按行政首长问责规定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00七年四月十六日

  2007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意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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