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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近来全国多个省份出现了大范围的灾害性天气,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入粤农产品的运输和供应,各地要密切注意和收集本地农产品的市场动态、价格变动、大宗农产品运销、卖难等信息,加强产销衔接,做好主要品种的生产及消费预警,保障农产品供给。及时将农产品市场价格、供应、销售状况和异常变动等信息上报当地政府及我厅。
  二、及时了解和收集越冬作物的生长、受灾情况,强化对冬季生产的指导和管理。
  三、各地要加强对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服务与管理,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各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协助他们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督促其及时报送农产品价格信息,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工作。农业部定点市场要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的主导功能和作用,全力保障春节期间的农产品市场供应,及时通过“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上报每天主要经营品种的批发价格等市场信息。
  四、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县(区、市)农产品产地检测站和批发市场检测站,要加大对农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完善监测和预警机制,防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积极配合当地物价、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做好重要商品及服务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和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临时性应对的有关工作,努力保持物价稳定。
  六、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局要指定信息报送的责任部门及联系人,及时收集和报送有关信息。信息报送责任部门及联系人名单、电话,于1月28日前报我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联系人:黄娜、黄伟均;
  电 话:020-37288297、37288229;
  传 真:020-3728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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