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通知
(永政发〔2006〕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洞林场、回龙圩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永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2006年-2010年)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管理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府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转转变,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经过五年的努力,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明显成效,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各级行政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明显提高;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逐步完善,质量显著提高;行政执法主体及依法行政基本得到规范,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应对突发事件,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的能力更加增强。行政监督制度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得到加强,行政违法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程序进一步法定化、规范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