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加大残疾人康复经费投入。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足额到位,保证残疾人康复工作需要。
(二)教育。
任务指标:
1、发展特殊教育,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水平。
2、加快高级中等特殊教育发展,大力开展职业教育,积极推进高等特殊教育。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主要措施:
1、建立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加大对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中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的考核力度。
2、完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和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建立启智学校,扩大市特殊教育学校,整合资源,合理调整特殊教育学校布局,形成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
3、发展高中以上阶段教育。发挥市特殊教育学校的作用,设立特殊教育高中班。做好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的招录工作。
4、开展扶残助学活动。落实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给予更多的扶持帮助,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制定实施高中阶段贫困残疾学生助学办法;执行《湖南省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暂行办法》,完善为残疾大中专学生优先提供助学金和发放教育贷款制度。
5、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体,充分发挥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的作用,建立补助制度,普遍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扶持各类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习基地建设。按照城镇与就业相结合、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的方针,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重视并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6、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师资水平。
7、制定奖励措施,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推广双拼盲文和中国手语。
(三)就业。
任务指标:
1、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2000人。
2、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率达到85%左右。
3、培养、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500名。
主要措施:
1、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条例》(国务院令488号)、《
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206号)及永政办发[2006]2号等文件精神,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按比例就业工作。严格按规定管理并使用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