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措施:
1、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打造 2-3个全市有深度影响的康复服务品牌;将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建立社区康复员队伍和适宜的社区康复设施;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指导残疾人家庭开展残疾人康复。
2、加强聋儿康复。加强基层聋儿康复机构和各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建设,按国家规定建设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指导社区、家庭开展聋儿康复训练;依托医疗机构,逐步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拓宽听力言语康复服务范围。
3、开展精神病防治。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调和合作的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全市3.2万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其中0.7万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治疗和康复);建设市精神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
4、推进智力残疾康复。以残疾人康复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举办智力残疾人亲友培训班,注重发挥亲友在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自理和认知能力与语言交流等训练中的作用。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开展早期干预,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发生。
5、组织供应辅助器具。加强市、县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建设,巩固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辅助器具供应服务网络;组织供应各类残疾人急需的质优价廉的实用型辅助器具,推广、使用康复服务新技术、新产品;加强信息服务,推广评估和适配技术,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管理。
6、开展肢体残疾康复。发挥市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技术指导作用,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者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
7、开展康复知识宣传,预防残疾发生。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及其亲属的康复意识。在每年“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麻风病日”,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8、做好残疾人康复救助工作。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对家庭贫困的白内障患者、聋儿、肢体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给予相应的康复救助,对残疾人配备辅助器具给予资助;资助符合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符合城乡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重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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