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
(京建施〔2008〕285号)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奥运会的安全顺利举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市所有建筑工程的安全,现就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施工企业要制定严格的用工管理制度和进、出场管理制度,对各类进入现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的安保检查和登记管理;现场应使用成建制劳务队伍,严禁私招乱雇,零散劳务人员,严防破坏分子混入劳务队伍之中;各施工企业要加强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未经培训合格的劳务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作业。

  二、落实例行检查制度,实行全民安全防范。各工程所有参建单位和人员应共同参与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工地的安全。各施工企业还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作业人员作业和生活环境的安全。

  三、加强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各施工企业要制定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进行管理,有专门的库房存放,仓库应远离生活区和有火源的区域。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和资金的储备及应急演练工作,加强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