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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企业流动人口动态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填报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人员数据截至时间为2008年5月15日;
  2、对于重点人员需同时上报《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
  3、对于矛盾纠纷隐患问题需同时上报情况说明;
  4、招标代理机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需填写“所承接工程项目招聘、使用人员数量”一栏;施工总承包单位需将项目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招聘、使用人员数量一并报上;专业承包单位需将项目劳务分包招聘、使用人员数量一并报上。

  附表3
  北京市建设工程项目流动人口员变动情况汇总表
  牵头单位(盖章):
工程项目数量(个)承接工程项目招聘、使用人员数量(人)项目中重点人员数量管 控 率项目中发现矛盾纠纷隐患数量化解数量
合计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管控量管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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