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贴息补助、投资参股、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建立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重点扶持十大标志性龙头企业、十大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十大品牌建设示范企业、十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十大休闲农业示范企业。加快实施“153”规划,力争今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龙头企业新增4家,过1000万元的新增14家,过500万元的新增30家,省级龙头企业新增2-3家。加大品牌培育和整合力度,年内新增湖南名牌产品、湖南著名商标3个以上。由市、县区财政、税务、银信、乡镇企业等部门负责落实。
3.积极开发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依托我市荒山旱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物质产业。重点抓好20万亩红薯、10万亩蓖麻生物质能源原料基地建设。加快发展以农作物秸杆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燃料、肥料、饲料,启动农作物秸杆生物气化和固化成型燃料试点项目,支持秸杆饲料化利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森林旅游业,年接待游客60万人次以上,旅游综合收入增长30%以上。大力发展“农家乐”、花卉园林等休闲观光农业。支持“一村一品”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大户、专业村和专业乡镇。由市、县区农业、林业、供销、畜牧水产、乡镇企业、科技、旅游等部门负责落实。
4.努力做大劳务产业。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制度,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力度,积极拓展劳务市场,扩大劳务输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年实现转移农村劳动力147万人以上。认真落实农民工的有关政策,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努力解决农民工的子女上学、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障等问题。由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农业、卫生、医疗、扶贫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认真落实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资金政策,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加强防汛信息网络建设,全年完成水利投资3.2亿元,完成各类水利工程6万处,治理病险水库120座,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0平方公里,新增农田灌溉面积2万亩。增加农业综合开发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投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解决7.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由市、县区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负责落实。
2.加强农村道路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通畅、通达工程,全年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投资5.5亿元,建成通乡公路210公里,通达通畅工程2650公里。加快农田机耕道建设,启动村到组到户便道工程。由市、县区交通、公路、农机、扶贫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3.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加快实施第三期农网改造,年内全市基本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强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全年完成新建沼气池9000口,推广太阳能热水器2000台以上,秸杆气化炉5000台以上。继续开展“三个一”行动,市、县区财政要安排村庄规划经费,全年完成300个以上村的规划编制,全面启动“三清三改”。由市、县区财政、新村办、规划建设、电业、扶贫办、农村能源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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