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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花卉和杞柳产业发展的意见

  (二)建设重点。一是进一步扩大花卉和杞柳生产基地规模,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引领产业快速发展;二是大力整合、培植花卉和杞柳经销龙头企业,切实增强企业在开拓市场、科技自主创新以及带动农户等方面的创新力和拉动力,打造一批省内乃至国内外著名的企业和名牌产品;三是大力发展花卉和杞柳标准化栽培,培育一批专业乡镇、专业村、专业户。在花卉产业上,突出沂州海棠、银杏等乡土品种和非洲菊、玫瑰、百合、桂花、兰花等名优品种的发展。
  三、配套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资金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开展与花卉和杞柳相关的信息服务、技术培训、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组织标准化生产、产品推介、市场营销和行业维权等。科技部门要充分利用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通过建立花卉和杞柳生产及加工示范园、示范基地等形式,优先扶持花卉和杞柳的发展。对企业单位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的150%摊销。对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为花卉和杞柳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得的收入,对企事业单位发展花卉、杞柳及初加工所得,符合规定范围和条件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从事花卉、杞柳种植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其自产自销产品,按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对已认定的低收入农户发展花卉和杞柳产业的农户,要按照《临沂市财政支持百万农户致富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贴息扶持。对从事花卉和杞柳生产规模较大、经营效益好、有收入来源并具备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金融机构可以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
  (二)创新发展模式。要按照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立足现有生产基础和加工企业,围绕花卉和杞柳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大力发展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不断提升花卉和杞柳加工流通企业生产经营水平。要鼓励单位企业和个人,围绕花卉和杞柳的优势和特色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织农户发展订单农业。要大力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完善利益机制,加快花卉和杞柳生产基地建设,实现公司、农户利益双赢。要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的路子。要引导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身兴办加工流通龙头企业,探索“农户+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的路子。要通过扶持、改造、组建等多种形式,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激发花卉和杞柳产业的发展活力,培育出一批有特色、有市场竞争优势、带动能力强的花卉和杞柳龙头企业。要抓好品牌建设,向质量要效益,向品牌要效益。要鼓励企业在全面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争创全省、全国乃至世界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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