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坚持“督政为重,督学为本”的原则,依法履行教育督导的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定期调研,考评反馈。
二、认真组织实施控辍保学工作
(一)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控辍保学的组织实施工作,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到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并作为学校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要深入实际,调查分析中小学学生辍学情况,积极研究应对措施,拓宽保学渠道,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作用。
(二)着力解决农村中小学师资匮乏问题。从政策导向出发,研究制定鼓励师范院校毕业学生到农村乡镇学校任教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研究、探索农村中小学教师管理办法。积极鼓励对农村师资力量薄弱学校开展对口扶助活动,组织教育专家,特、名教师开展送教下乡活动,逐步实行城乡校长和教师交流任职。
(三)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切实做好初中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对口衔接。要在农村初中全面推行全员全程渗透职业教育,结合当地农业科技发展特色的要求,积极开设现代农业科技教育课程。
(四)实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小学、初中学籍制度。要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五)发挥控辍保学典型示范作用。总结、推广以法控辍,以责控辍,以教控辍,以扶控辍的典型经验。开展无辍村、无辍校、无辍班活动。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表彰先进典型。
三、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控辍保学工作职责
(一)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凡是辍学人数超过国家规定要求,辍学情况比较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校长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以至免职等行政处分。校长与教师要签定控辍保学责任状,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学校要引导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价值观、人才观和质量观,树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等重要、留住一个易辍生与毕业一个合格生同等重要的思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师生关系。